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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秦皇岛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:2018/1/8 17:29:38
财务人不仅要全面掌握会计核算准则,还得对税收缴纳的相关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,否则,企业的经营业务,随时都会产生纳税风险,让企业承担一些不必要的税收成本。
秦皇岛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分享报税前应关注的13项纳税申报风险!看过来!
风险01:不动产租赁,取得预收租金时(平均月度租金大于3万元),未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02:预收的工程款,是否在收到预收款时按规定预缴了增值税?否则有纳税风险!
风险03:取得财政类道路通行费发票,仍然扣抵进项税额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04:增值税发票开具适用税率错误,如:汽车租赁(不配备驾驶员),适用17%的有形动产租赁税率,却用了税率6%或征收率3%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05:从批发、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、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,仍然按买价和11%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06:招待客户住宿,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仍然抵扣进项税额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07: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取得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,仍然抵扣进项税额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08:员工宿舍购进空调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仍然抵扣进项税额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09:从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单位(第三方)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仍然抵扣进项税额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10: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资产,用于员工福利,未作进项税额转出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11: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时,备注栏未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(市、区)名称及项目名称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12:发放的过节费、免税旅游、高温补贴等人人有份的福利,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,存在纳税风险!
风险13:公司现金发放或报销的形式,向员工支付超标准的车辆补贴、通讯补贴,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,存在纳税风险!
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纳税申报风险,想了解更多财务资讯请访问秦皇岛会计培训学校http://4888.peixun360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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